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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
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0  查看次数:
各院(系):
根据《唐山学院专业评估方案(试行)》的有关安排,本学期继续开展专业评估与验收工作。本次专业评估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时间
评估时间为11月2日—11月9日。
二、评估内容
1. 对已评本科专业的评估整改工作进行验收。内容包括评估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具体落实情况。
2. 对未参评的本科专业进行专业评估。内容包括专业目标、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支持条件、学生发展、管理制度、质量评价等方面。
三、评估对象
1.需要验收的有11个院系的22个本科专业。详见表1。
2.需要接受评估的有8各院系的9个本科专业。详见表1。
 
 
表1 专业评估与整改验收工作时间安排表
分组
评估时间
院系名称
验收专业
 
参评专业
文科组
11月2日
经济管理系
酒店管理
市场营销
 
 
国际经济与贸易
11月3日
会计系
会计学
财务管理
 
 
 
11月4日
文法系
法学
汉语言文学
 
 
秘书学
11月5日
外语系
英语
日语
 
 
汉语国际教育
11月6日
传播与动画系、艺术系
广告学
环境设计
 
 
 
理科组
11月2日
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自动化、
11月3日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过程
 
 
工程管理
11月4日
机电工程系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机械电子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11月5日
机电工程系
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11月6日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物联网工程
11月9日
环境与化学工程系
环境工程
化学工程与工艺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评估方式
学院将采取数据监测和集中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本次参评各专业需按照《唐山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见附件1)开展自我评估,并于10月29日提交“专业自评报告”和“专业状态数据库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至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 ftp:/高教所/专业评估)。
评估主要方式为: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数据监控、召开师生座谈会及问卷调查等。
2.验收主要方式为:听取整改汇报,查阅资料。
3. 评估专家集中考察结束后一周内对评估情况进行总结,并提交评估意见。
 
联系人:张 洋    联系电话:2792036 (2036)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